店内摆放多台赌博机 儋州一男子因开设赌场获刑八个月

[探索] 时间:2024-05-03 03:16: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56次

原标题:店内摆放多台赌博机 儋州一男子因开设赌场获刑八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店内多台赌博南海网、摆放南国都市报4月5日消息 (记者 李绍远)近日,机儋儋州一男子在自家经营的州男小卖部内设置五台“捕鱼机”、“鱼虾蟹机”、因开月“水果机”,设赌利用“捕鱼机”等设备聚众赌博,场获并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店内多台赌博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提起公诉获刑,摆放经儋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机儋被判刑八个月。州男

据悉,因开月2021年1月份开始,设赌赵某某以每台300元的场获价格买进五台“捕鱼机”“鱼虾蟹机”“水果机”,放置在其经营的店内多台赌博小卖店内,利用“捕鱼机”等设备进行聚众赌博,并容留未成年人在其开设的赌场内进行赌博。2021年2月14日,儋州市公安局查处该赌场,当场抓获赵某某及4名参赌未成年人,现场扣押“捕鱼机”等设备五台。经鉴定,扣押的五台设备均具有投币赌博、退币换钱的功能,属于赌博机。

儋州检察院审查认为,赵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容留未成年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赵某某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遂向儋州法院提出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儋州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

检察官说法: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是指通过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即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立案追诉。检察官提醒,经营者购置电子游戏机等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时,要警觉购置的电子游戏机等设备是否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避免触犯法律,做到合法合规赚正当钱。(李绍远)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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