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烫手的烫手条丨金条丨如果金主一直找不到,她该怎么办?
姚志军坐在办公室,金到该继续等待真正失主的果金电话。
红网时刻记者 张兴莎 肖帅 长沙报道
4月3日,主直找是烫手条丨姚志军捡到金条的第五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便是金到该拿起手机,看是果金否有未接来电,但她再一次失望了。主直找
“今天是烫手条丨清明假期第一天,可我一整天都没有出门,金到该心里一直挂念着金条的果金事,干什么都没心思。主直找”姚姐说,烫手条丨她遵照派出所民警的金到该建议,在捐赠衣物的果金小区群里再次发了通知,但依旧没有回音。
姚姐捡到的金条。
如今,除了找寻金条的主人,姚姐心里开始担心另一件事:如果一直没有人领,这根金条该怎么办,有人冒领走了怎么办?
带着姚姐的疑惑,记者向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邹露璐律师讲述了金条的故事,希望她能从法律的角度给些建议。
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邹露璐律师。
“姚姐真是一个好心人,也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邹露璐说道,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姚姐作为拾得人,告知媒体寻找失主,同时到派出所报案,处理很妥当。”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姚姐在保管金条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费用,最终找到失主之后,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补偿。
那么如果有人冒领,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邹露璐说,以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恶意冒领他人财产的,将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对其有明确的定罪量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拾得人,如果发生了冒领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姚姐在法律上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失主一直未出现,还是将金条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最佳。”邹露璐建议。
相关链接:
捐赠衣物里竟有根金条,长沙公益组织正全网寻找失主
烫手的金条|捡到金条第四天,她去派出所报了案(张兴莎 肖帅)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