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偷电线被抓时咬伤民警 检方以破坏电力设备罪提起公诉

[综合] 时间:2024-04-27 20:26: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6次

原标题:海口一男子偷电线被抓时咬伤民警 检方以破坏电力设备罪提起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坏电南海网、男偷南国都市报10月14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2020年1月17日凌晨4时许,电线海口男子陈某伙同他人偷电线时被群众发现,被抓备罪公安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对陈某进行抓捕时,时咬伤民陈某还将出警人员咬伤。警检10月12日,力设该起诉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提起今年7月底,公诉检方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海口坏电

公司机关指控:2020年1月17日凌晨4时许,男偷被告人陈某驾驶一辆轿车伙同两名男子(身份不详,电线在逃)携带作案工具液压钳和砍柴刀窜至海口市秀英区某村盗窃5号公共变压器上的被抓备罪架空导线(电缆线),被当地的时咬伤民群众发现,遂与周仁村的警检治保主任吴某甲联系,随后吴某甲向公安机关报警。

当日凌晨5时许,海口市公安局海秀派出所的民警王某某及辅警蒲某某接警后悉知有人正在盗窃架空导线,立即身着警服、驾驶警车来到周仁村与村治保主任吴某甲、吴某乙等人汇合并一起赶到案发现场时,发现被告人陈某等人正准备驾驶轿车逃离,吴某乙则驾驶自己的车辆堵在路上不让陈某所驾驶的车辆离开,随后车上的两名身份不详的男子立即打开车门迅速逃离,王某某、蒲某某则从警车下来向陈某表明警察身份,并对陈某实施抓捕。在抓捕过程中陈某采取暴力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用牙齿咬伤蒲某某的双手前臂(经鉴定,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及王某某的右手手指,使劲反抗时致王某某摔倒在地,致其左脸颊受伤流血(经鉴定,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后经公安民警与吴某甲、吴某乙的奋力配合方将陈某制服,并从其背上缴获1把绿色液压钳、从陈某驾驶的轿车内查获1把砍柴刀和1把黄色液压钳,从轿车的后备厢查获被剪断的6根架空导线,及该车辆旁的地面上缴获被剪断的2根架空导线。两处架空导线系处于通电状态,总长共计146.2米。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架空导线价值为人民币8301元。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王天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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