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手机后买衣服刷走失主5100余元 警方:涉嫌盗窃罪

[娱乐] 时间:2024-04-27 21:43: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08次
据新浪新闻报道,女捡龙马潭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手机刷走失主涉嫌一名60岁的后买大妈捡到他人手机后,发现手机竟然没有锁屏密码,衣服余元一看微信零钱有5100多元,警方转头就带着女儿买衣服,盗窃把手机微信里面的女捡钱全部消费了,最终被民警抓获!手机刷走失主涉嫌

龙马潭警方接群众何某报警,后买称其乘坐公交车到红星路公交车站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衣服余元拨打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警方在新买的盗窃手机上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里的女捡钱全部被刷完了。

接警后,手机刷走失主涉嫌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后买发现该手机微信于当日在江阳区某服装店有8笔消费记录,累计花费5100余元。民警迅速前往收款的服装店进行走访核实,成功锁定2名可疑女子。

11月27日,民警成功将嫌疑人王某(化名)抓获,据王某交代,25日在红星小区附近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并发现微信零钱里面有5100余元,遂打起了歪心思。

随后,王某找到其女儿,隐瞒了捡拾手机的实情(声称“耍了个男朋友,男友给我们买衣服,把手机给我直接买”),女儿相信了。

随即,母女两人到江阳区某服装店,购买了2件冬装外套和2条冬装裤子,通过店内刷卡机分8次扫码消费(微信免密支付支持单笔订单小于等于1000元可直接付款,付款期间不需要输入密码确认),直到将微信零钱挥霍一空后将手机关机。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捡拾他人遗忘物品,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捡拾手机盗刷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盗窃罪。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