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与房子的故事: 未成年人购房售房,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焦点] 时间:2024-05-02 16:24: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63次

原标题:孩子与房子的孩房故事: 未成年人购房售房,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东北网6月1日讯(记者 唐继厚) 公证法在诸多方面对未成年人的成年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从根源上避免了未成年人利益被损害。人购近日,房售房需哈尔滨公证处受理了三起未成年人和房产相关的办理公证案件,护佑了孩子们的孩房基本权利。

未成年人购买房产,成年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王女士和丈夫40多岁才得一女,人购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房售房需为了给孩子未来一个保障,办理他们想以女儿小丽的孩房名字买一套房子,因小丽今年10岁,成年属未成年人,人购房产交易所要求王女士夫妇办理一份监护权公证。房售房需

王女士与丈夫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员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王女士的女儿是未成年人,其购买行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进行。为了确认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交易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需监护人到公证处办理监护权公证书。

王女士夫妇拿着办好的公证书,顺利地为女儿购买了房产。

出售未成年人房产,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日前,市民林先生到哈尔滨公证处咨询,他和妻子名下有一套房产,2019年又购买了一套房子,用6岁儿子小林的名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最近,林先生想去其他城市发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他们决定把这两套房子卖掉,用于在外地购买学区房。林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将该房产卖了出去,但因其中一套房产的产权证上是小林的名字,小林尚未成年,房产交易所要求林先生办理监护权公证方可过户。

经过详细了解,公证员告诉林先生,根据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要求,未成年人的房产处分、获益等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但当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其名下房产的出售行为时,应确保所获款项是用于未成年的人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这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林先生如果要处理儿子的房产,需要做一份监护权公证,证明林先生及妻子是其儿子的法定监护人,还要做一项保证书公证,保证将此笔售房款全部用于小林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并保证不侵害小林的合法权益,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林先生按照公证员的指导办理了监护权公证和保证书公证,终于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遗产分配中如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市民于女士的公公和丈夫先后去世了,丈夫是独生子,公公名下有一处房产,于女士与婆婆商量好,这处房产留给婆婆一人继承。近日,于女士到哈尔滨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事宜。

在咨询过程中,公证员详细询问了于女士的家庭情况,得知其与丈夫育有一子小雷,今年12岁。公证员告诉于女士,因小雷是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在财产继承中应为孩子留出应有继承份额,不能代替孩子放弃继承权。即使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意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放弃的,其代理行为也是无效的。于女士作为小雷的监护人,可以在小雷继承后代为监管这份遗产,待小雷成年后再自行处置。

最终,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于女士一家办理了继承公证,由于女士的婆婆和小雷共同继承这套房产。(唐继厚)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