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重点加强脱口秀等语言类节目内容审核和市场监管

[焦点] 时间:2024-04-30 10:52: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62次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近日,文旅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部重通知。通知指出,点加等语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强脱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口秀要重点对电音类、言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节目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内容监督检查。对小剧场演出活动,审核要重点加强脱口秀、和市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场监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文旅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通知明确,部重加强重点演出题材审核。点加等语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强脱涉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题材,涉及民族和宗教题材,以及涉及英雄烈士题材的演出剧(节)目的内容审核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严把内容准入关。

同时,通知还强调了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

通知对新业态发展做出规范。强调各地要密切关注演出新业态,及时分析研判演出市场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牢牢把住意识形态安全和生产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创新监管理念,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为演出市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要求规范在线演出管理。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为公众实时提供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由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在线传播服务。在线传播服务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对演出内容、弹幕评论等进行实时审看,发现含有法规禁止内容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保留视频资料至少60日以上备查。

通知提到促进演出市场消费。推进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票务信息监管,改善演出市场消费环境。支持举办音乐、戏剧、杂技、舞蹈等演出节(季)、赛事活动,发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将优质演出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政府资金扶持范围,通过购买服务、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