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电商扶贫:如何避免农村成为假货重灾区?

[百科] 时间:2024-05-02 13:52: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6次

  《小康》•中国小康网 记者郭煦 农村电商是聚焦信息化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现代化的电商重要抓手。与此同时,扶贫部分社交平台销往农村的何避货重假劣伪冒产品问题已经凸显,如何监管社交电商将假货销往农村成为摆在市场监管部门面前的免农一道难题。

  前不久,村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假公安部、灾区中国消费者协会、聚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的电商“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向全社会发布,“农村的扶贫山寨货”现象位列其中。

  历经四次审议的何避货重“电商法”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能否给网络销售假货“紧箍咒”呢?

  网购遭遇假货一直是免农消费者最为头痛的问题,权益遭到侵害之时的村成投诉无门、举证维艰让很多消费者放弃维权。为假

  《小康》记者调查发现,像拼多多、微商等社交电商在后电商时代环境下以裂变之姿迎来高速发展的同时,因渠道准入门槛低,没有入门要求的带货、卖货行为,在假货多、品控难等方面显现出严重问题。

  社交电商售假层出不穷

  社交电商近年来发展的规模巨大,增长快速,渗透到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吃穿住行用各个方面。火热发展的背后,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度陷入用户信任危机。

  早在2018年7月28日,创维集团在微博上发出严正声明,称在拼多多上出现大量假冒创维品牌的电视产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创维品牌权益,表示已与拼多多严正交涉,要求其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创维官方还贴出了拼多多平台部分假冒创维品牌,包括: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等。与此同时,不少网友发现,极易被误认为知名手机品牌vivo的“vivi”手机也在拼多多的手机搜索页面中频繁出现。

  一家软件公司对拼多多平台上家电销售额排名前100的商品进行了自动化数据抓取与分析后发现,在30个交易日中,这100种商品的交易额合计7923万元,销售量13.71万台;其中有假冒品牌嫌疑的商品共39个,销售额合计在100种商品中的占比57.82%,销售量占比63.37%。在这些有意与知名品牌“撞脸”的山寨商品的页面,一般会通过正品品牌名称增加前缀、后缀,对中文字体变形,或者采用相同中文名、不同英文名的方式来迷惑眼球。例如康佳KOIVIKDA、三星SANXIN,而正品康佳、三星的英文名分别为KONKA、SAMSUNG,消费者一不留意就容易将“李鬼”认作“李逵”。

  除了品牌“碰瓷”重灾区的家电、手机,《小康》记者在拼多多上搜索后发现,“立日”洗衣粉、“五粮PTVIP”白酒、“茅台镇原浆酒”“Parmepas”纸尿裤也纷纷与立白、五粮液、茅台、帮宝适Pampers等国内外名牌严重“撞脸”。

  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拼多多平台中侵权假冒品牌商品等问题进行调查,随后拼多多发表声明将全力配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并在平台内开展自查自纠,以保障用户权益。仅8月2日至9日期间,拼多多平台已经强制关店1128家,下架商品多达430万件,如此海量的平台店铺关停现象充分反映出拼多多平台商品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

  《小康》记者此前调查发现,拼多多上大部分商品在中低端消费市场崛起。过去,二三线城市由于各种资源的缺乏,但互联网的发展给了城市营销下沉到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的机会。三四线城市、乡镇逐渐成为低端消费品和假劣伪冒产品的重灾区,“在拼多多上购买价格相对便宜,这几年在三四线城市或者乡镇兴起网络购物,所以这些地方成为假劣伪冒产品的销售集散地。”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事实上,“电商法”在“商家售假”、平台责任和消费者保护上给出明确条款。电商法针对假货泛滥问题,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被一再强化。针对侵权售假未保障安全的行为,最高罚款数额也上调达200万元。同时强调了电商经营者定义,将社交电商尤其是微商这种模式放入监管范围,规范新型电商交易行为,明确交易行为监管对象,成为“电商法”的约束商家的重点之一。社交电商想长远广阔发展,必须在自身模式上、本质上找到更好的遏制假冒问题的办法,电商法的颁布从源头上给社交电商当下困境以指引。

  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有关专家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相对于中心城市的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的物价承受能力更低,对商品品牌的识别能力也更低。所以,一方面知名品牌的商品价格至少不低于山寨商品,另一方面消费者缺乏辨识正品和山寨品的能力,导致山寨商品和假劣伪冒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监管部门要对所有的电商进行全面监管,社交电商也是电商的一部分都应该在监管范围之内,都应该按照“电商法”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过去制假售假违法成功本太低,商家就存在侥幸心理,要加强对农村市场进行监管,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取得成效,农村市场不是法外之地,加大打击力度,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藏身,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互联网+”开启了一道创业创新之门,社交平台以及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乐土。完备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将一切经济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也对治理假货问题提出建议,称“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加重对制假售假的刑罚处罚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已连续两年提交《关于加大对制假售假打击力度》的提案。他表示,“必须推行对从生产端扩大到销售端、仓储端、运输端等范畴的行业禁止的处罚。立法、执法、司法三方联动,加大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假货。”

  民盟北京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腾越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凡荣律师接受《小康》记者采访时表示,像拼多多、微商等社交平台要保障使用者的隐私,使得社交电商的交易十分隐蔽,因此对社交电商的监管较之其他电商更为困难。

  曾凡荣说,结合目前现状,国家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电商经营者,包括微信、QQ等社交软件使用者,只要其通过社交平台进行销售行为,都应成为该法调整主体;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采取不完全列举的方式进行解释;细化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模式:主要细化有关部门、电子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职责,形成完善、协调的组织体系;明确登记主体,对于除不需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之外的电商经营者的登记主体应进行明确。也可采取不完全列举的方式进行解释。

  曾凡荣律师认为,加强移动社交平台电子商务监管建立公平有序的秩序,关键在于如何推动移动社交平台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平台应当严格履行网商经营主体真实身份审核职责,涉及消费纠纷及违法行为查处时能提供有效信息;加强对经营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经营行为的审查,健全和完善交易信息保存、消费维权等制度;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对于拼多多、微商等社交电商的不法商贩,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屡教不改者,还要将其列入限制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宾馆等方面的“黑名单”,增强威慑力。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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