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有资本试点划转10%股权充实社保基金
“养老金总量没问题,解读金总结构结构有问题”
日前,国资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方案明确,社保从2017年开始,养老有问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量没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问题10%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解读金总结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何为“视同缴费年限缺口”?划转股权是国资否意味着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已经不足?划转之后对国有企业和资本市场有何影响?就相关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划转
“越是社保欠发达地区,社保支付压力越大”
《方案》明确,养老有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量没基本目标是问题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解读金总结构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缺口”由何而来?
北青报: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缺口?
聂辉华:首先,这是政策执行的窗口期造成,这是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期遗留的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业员工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形成的缺口。
我们的国企和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体制,当年这些单位给员工发放的工资较少,默认要承担员工的养老义务,属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隐形契约。
后来的政策,即现行社保体系是在1997年前后形成的,也就是说从1997年后才大规模地出现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如果有职工在1997年之前已经参加工作,且之后缴纳社保的年限不符合要求的15年,那单纯从政策而言他们就拿不到退休金。所以政策规定,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前,在职职工连续工龄一般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处理,并在计算养老待遇时予以体现,这就形成了视同缴费年限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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