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温度的“听证+训诫+普法”活动

[热点] 时间:2024-01-23 19:38: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1次

    女子追讨合法债务为何会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又作何处理?近日,温度晋安区检察院通过“听证+训诫+普法”活动,听动决定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证训女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林怀德介绍,诫普2022年1月20日至26日,法活犯罪嫌疑人李某多次向被害人吴某催讨货款无果,温度便先后多次到吴某公司所在的听动建材市场及其居住小区采用喷涂油漆、拉横幅,证训并抱着小孩欲一起跳楼等过激方式讨要货款。诫普

    “李某第一次上门采用过激讨债方式后,法活民警在劝导时明确告知要合法讨债,温度但她未听劝阻,听动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证训”林怀德说。诫普

    2日,法活检察院邀请民警、社区调解员、值班律师共同开展释法说理,经过多番调解,涉案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赔偿协议,出具了谅解书。

    检察官综合全案,认定李某的行为系因债务纠纷引起,属事出有因,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又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于是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2日的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晋安区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表示认可。随后,检察官对李某进行了训诫,希望她今后能更好地抚养孩子,同时积极乐观面对人生挑战。

    “检察官,我错了,都怪自己不懂法,万一那天真发生什么,我就太对不起孩子了!”听证会上,听到检察官的训诫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哽咽地说。

    4日,晋安区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和听证会意见,依法对李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同时开展普法活动,使其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

    “面对债务纠纷,在私力救济解决不了时,要通过公力救济,如调解、诉讼等途径合法讨债,切勿采取违法手段讨债。任何矛盾的解决,都应遵守法律。”林怀德说。

    晋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场“听证+训诫+普法”活动,是晋安区检察院今年7月开展“映象·晋检”党建品牌创建以来,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能动履职推动“公开听证+”模式的有力探索,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黄燕玉 张久动)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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