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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了!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百科] 时间:2024-04-28 14:31: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9次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官宣《管理办法》明确药品批发企业、年月零售连锁总部、日起零售企业的施行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简化药品经营许可审批程序,官宣优化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年月并明确药品批发企业、日起零售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标准,施行对申请仅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活动的官宣,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年月符合条件的日起,当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施行同时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官宣药品经营企业的年月质量管理责任,细化其对药品购销人员、购销行为、储存运输等的管理要求,强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活动的质量管理要求,并对药品零售连锁提出总部对所属门店统一管理的要求。另外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储存和养护、药品质量问题处理和召回、药品追溯等作出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和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对本单位药品购进、储存、使用全过程的药品质量管理负责。《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经营和使用全过程全环节监管。进一步明确国家、省、市、县各层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明晰跨区监管责任,丰富行政处理措施,明确行刑纪衔接等要求,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此外,还规定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应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来源: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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