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搭浮桥”获刑,当地政府是否尽职履责了?

[百科] 时间:2024-04-30 12:06: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1次
据大河报等媒体报道,私搭浮桥近日,村民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一事引发关注。获刑2014年,当地黄德义和亲友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政府职履责搭建了一座浮桥,否尽总投入超过13万元。私搭浮桥村民和路人过桥根据车辆大小、村民人数多寡以及个人意愿付费,获刑一元到十元不等,当地并无硬性规定。政府职履责在三次行政处罚后,否尽黄德义及其亲属等18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私搭浮桥

自古以来,村民出资修桥铺路都是获刑造福一方、泽被后人的佳话,黄德义私搭浮桥收费最终获刑,消息一经披露,在舆论场上便引发热议。做好事成了犯罪?这种超越民众常识的判决,在洮南市法院驳回申诉之后,目前,白城市中院正在对该案立案审查。

黄德义等18人获刑是否冤枉,相关法律问题暂且不表。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是,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了,村民们过河的需求是否也随之消失不见?私人建桥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当地政府是否尽职履责了?

多位村民向媒体表示,没有浮桥后,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绕行,单程就要多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让去河对岸种地成为一种两难的选择。

有过种地经历的人都清楚,种一块地需要往返多次,翻土、播种、浇地、撒肥、收割,这些都是必要的流程。如果每次都要绕路70公里,那长此以往,浪费的时间精力不容小觑。事实上,除了种地外,对于河两岸村民自然往来,增进交流,黄德义搭的浮桥也提供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增加民众福祉是政府施政的终极目的,司法裁判同样是推进良法善治、增加民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指路明灯。黄德义等18人被判刑了,不能将村民过河出行的现实需求也忽略了,解决现实问题才是最终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报道,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已对当地村民反映的过河难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近期将先建设一座便民桥,预计秋收前建设完成。这个消息,对于黄德义所在村庄的村民们来说,无疑是好事,对于黄德义等人多年的付出来说,这也是当地政府第一次正向的积极回应。作为案发地的洮南市,应当尽快将缺失的公共管理职能补起来,让洮儿河两岸的村民出行不再难。

上游新闻 萧鹏

编辑:龙春晖

责编:范永松 李洋

审核:陈旭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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