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保护个人信息筑牢安全屏障

[热点] 时间:2024-04-29 15:11: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9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保护个人信息筑牢安全屏障

“城中心附近精装房需要吗?”“近期有贷款需求吗?”“在家兼职日赚×××元”“本软件需要访问您的东湖个人信息”......生活中常常会接到这样的电话或收到手机信息,个人信息“裸奔”,评论屏障影响到正常工作和生活。保护8月20日,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信息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筑牢实施该法正当其时,安全必将为公民个人信息加上一把“安全锁”,东湖筑牢安全屏障。评论屏障

个人信息是保护有别于他人的独特的个人资源,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个人当下,随着云计算、信息大数据、筑牢物联网、安全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东湖广泛应用,信息化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姓名、性别、职业、通讯记录、家庭住址,还包括个人上网痕迹、位置轨迹以及人脸、指纹、声纹等生物特征信息,已成为高价值的数据资源。数据显示,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售卖情况较为严重,2020年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累计监测发现个人信息非法售卖事件203起,其中,银行、证券、保险相关行业用户个人信息遭非法售卖的事件占比较高。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犯罪分子非法牟利的资源,保护个人信息尤为重要。

个人信息泄露和非法售卖,严重侵犯个人权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集中治理势在必行。近日,中央网信办公布了多部门深入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成果,督促各类平台清理违规有害信息2.2万余条,处置平台账号4000余个、群组132个,下架违规产品1600余件,约谈存在隐私视频信息泄露隐患的14家视频监控APP厂商。整治利剑敲响警钟,个人信息不容泄露,个人隐私不容侵犯。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先后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强调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不可根据消费者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提供商品或服务搜索结果,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侵犯公民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向个人推送信息进行商业营销应提供拒绝方式,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征得个人同意,责令终止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法律的实施,加上综合整治的跟进,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信息化时代,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越来越方便快捷,个人信息保护也越来越重要和迫切,信息技术创新向前迈一步,法律保障就要跟进一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到哪里,法律保障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不偏离法治航向,信息化、数字经济才能行稳致远,公民个人信息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生活才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新舟(宜昌夷陵)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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