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5名被告人假借教人直播带货实施诈骗被判刑

[百科] 时间:2024-05-02 14:06: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64次

  近日,广东告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东莞带货裁定维持对谢某等5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名被并处罚金的假借教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直播诈骗2020年6月18日,实施被告人谢某在东莞市南城区成立广东某科技公司,被判后招聘被告人韩某、广东告人王某、东莞带货王某嘉、名被王某悦,假借教人专门从事假借帮助被害人做抖音带货业务,直播诈骗欺骗被害人转账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中,被判韩某、广东告人王某嘉、王某悦作为网络销售业务员,被告人谢某和王某作为业务推广导师。谢某等人在公司未与网络平台合作的情况下,通过发布带货广告吸引想做该兼职的被害人添加公司业务员微信,并按照话术本向被害人谎称有金牌导师一对一指导、请专业的拍客拍摄原创视频、帮对方引流1000粉丝以开通橱窗带货,佣金比例达到20%至80%、十天内回本、带货能月入过万等,诱骗被害人缴纳788元的抖音带货服务培训费用,后还以提高账户级别及佣金比例为由诱骗被害人缴纳368元的升级费用。至案发,谢某等人共诈骗郭某等被害人231人次,共计107758元。

  东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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