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4月26日电 本网从云南省政府网站获悉,月起云南域婚姻登云南省民政厅日前制定的州市《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自今年6月起至明年6月,试点在昆明市、跨区玉溪市、月起云南域婚姻登红河州、州市大理州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跨区居民结婚登记可在本州(市)所辖县(市、区)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月起云南域婚姻登
具体是州市: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试点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州(市)的试点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跨区
现役军人的月起云南域婚姻登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试点州(市)内的州市,可在所属州(市)内自主选择县(市、试点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方案》同时明确,查阅婚姻登记原始档案、补领婚姻登记证仍由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受理。另外,涉外婚姻登记、离婚登记暂不试行跨区域办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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