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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长至年底

[探索] 时间:2024-04-28 18:28: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6次
中评社北京6月26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微企日前,业社人社部、保减财政部、免政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策延长至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年底失业保险、微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业社  《通知》明确,保减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免政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策延长至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年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微企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业社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保减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提出,各省份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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