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方公开追查追缴杨家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

[探索] 时间:2024-04-29 20:0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1次

原标题:海南警方公开追查追缴杨家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警方南国都市报9月28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9月28日,公开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追查追缴组织海南省公安厅在办理杨家武等人涉嫌组织、人黑领导、性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抓获了杨家武、案涉案财杨家平等多名嫌疑人,海南同时在22日发布关于公开追查追缴杨家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财产的警方通告。

据介绍,公开海南省公安机关在办理杨家武等人涉嫌组织、追查追缴组织领导、人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性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家武、案涉案财杨家平、海南杨飞、杨子亮、杨子芬、杨家静、陆小畅、吴丽红、黎杨勇、吴礼仕、刘泉宝、卢裕文、钱克、吉承富、王强、李刚、蒙 革、苏浪华、林珠凯、吴明东、麦世坚、李国庆、范小明、周东、林梦禹、王洲、陈显强、羊建球、陈丰伟、吴多毅、李兴伟、麦宜源、何坚、陈邦文、翟宏谋、杨宁、陈昌来、何志育、王裕杰、李百通、黄旭、许国能、冯少成、黄少华、邢维新、符纯都、吴毓川、陈丰全、刘鸿、蒲维江、王裕精、陈雄、林日飞、翟宏吉、冯玉英、许井琇、张向雄、符飞、陈丰帅、林志光、姚亚川、翟跃云、林毅、陈志才、吉海平等人,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为进一步深挖彻查涉及杨家武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涉案财物,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海南省公安厅特通告如下:

一、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二、凡持有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名下产业(含孳息及收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登记说明。

三、凡与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四、凡转移、隐藏或使用涉案车辆的,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五、凡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上述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文书所指向的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物,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认定,并依法执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财物,对于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或转移、隐匿涉案财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提供相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联系人:陈警官19989183512(王燕珍)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