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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评论丨“奇葩证明”几时休?

[时尚] 时间:2024-04-29 18:06: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5次

原标题:新海南评论丨“奇葩证明”几时休?

对于奇葩证明,奇葩证明相信不少人深有同感,新海亦或深受其害。南评就在近日,论丨广东惠州的时休陈先生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烦心事: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公证,奇葩证明但陈先生在银行、新海公证处、南评派出所、论丨居委会来回跑了7、时休8次,奇葩证明历时7个多月,新海还是南评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

随着当今社会全球化商业化法治化的论丨发展,人员流动频繁,时休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正从以前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从这个层面来说,一些合理的“证明”也是有必要的,例如婚姻登记、户口登记、亲属关系证明等。然而,不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也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等。

再看这位陈先生,他的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当陈先生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由于不能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取款没有成功。后按照银行的要求,陈先生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此后大半年里,陈先生为此事又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和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解决不了,导致银行存款无法取出。

在这件事中,笔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陈先生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已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陈先生与父亲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并能证明两人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依然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笔者想问,难道户口本不能证明陈先生与父亲的父子关系?这就如同,我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不能证明“我是我”。

早在2016年5月,人社部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其中决定简化八类事项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手续,取消“奇葩证明”和“循环证明”,避免“垫资”“跑腿”等情况出现;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也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并要求及时纠正查处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行为。

由此可见,像陈先生遇到的这类奇葩证明之所以屡屡“重出江湖”,一方面折射出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依然存在审批事项较多、责任划分不清的现实,更重要的,是一些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管理和服务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情况,缺乏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部分工作人员,只想着一旦出事如何免责,而不想着如何给广大群众减负,一些所谓的证明宁可多要,绝不能少。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广大群众多跑腿、难办事,在群众办事过程中增加阻力和难度。试问,这样何谈提高行政效率,何谈“为人民服务”?

现如今,“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经成为当下政务服务的趋势,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地探索和实践,“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最好注脚。以海南为例,近年来,海南加快推进极简审批改革试点,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越来越多的“秒批”项目落地,获得了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点赞。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陈先生的遭遇多少显得有些“乍眼”。虽然,此事经过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的介入后得到解决,但我们还是想问,令人头痛的“奇葩证明”几时能休?希望此事过后,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能进行反思整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让这样的“奇葩证明”能少一些,像陈先生这样的遭遇能少一些。(冉苗俊)(冉苗俊)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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