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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公屋两年 须申报有否在港置业

[热点] 时间:2024-04-05 05:14: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25次
中评社北京5月24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入住公屋平均轮候时间高达5.3年,公屋消息透露,两年为善用公屋资源,须申房委会研究收紧富户政策,否港建议规定公屋住户入住两年后,置业便要每两年申报在本港是入住否拥有住宅物业,并须于购入香港的公屋住宅物业后一个月内,主动向房委会申报。两年房委会并建议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单位,须申若于申请公屋时虚报陈述而被取消申请资格,否港或因滥用公屋被收回单位,置业五年内不可再申请公屋。入住为减少公屋“世袭”情况,公屋每间公屋只有一名成年子女,两年即长者户主不可以为第二名成年子女“加名”。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今日开会,有关建议若获得通过,新措施料将由今年10月起实施。\大公报记者伍轩沛  按现行规定,公屋租户住满十年,才需定期申报是否拥有物业。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房委会建议将申报年期收紧为住满两年,就必须申报是否持续居住于公屋单位,及有否持有物业等。如租户拒绝申报,会被终止租约;租户亦须授权房委会可向有关政府部门及公私营机构查核租户资料。  修订亦建议,如因滥用公屋而被收回单位的住户,将在五年内失去再申请公屋的资格;而因违规被扣满分的公屋租户,亦将会由原本两年内不可再申请,收紧至五年。  租户须授权房委会查资料  优化富户政策方面,修订建议租户若置业,亦须由现时留待下一次申报期申报,改成在一个月内申报资产状况。富户的“暂准居住证”亦由12个月缩减至4个月,避免利用“暂住期”转移资产。  除收紧富户政策外,房委会亦拟收紧子女加户安排,建议若年长租户的户籍内已有成年子女,户主不可以申请加入其他成年子女,减少“世袭”问题。若户籍并无成年子女,年长租户则可按现行规定,为一位成年子女加户。  同时,房委会亦建议在扣分制上“加辣”。调整现行公屋扣分制,乱抛垃圾、任由宠物随处便溺等,由扣5分增至扣7分;至于原本扣7分的胡乱弃置装修废料、损毁房委会财物、将单位用作非法用途等,更会大幅增加扣分幅度至15分。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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