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手段筑牢消防安全屏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综述

[热点] 时间:2024-05-07 12:45: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39次

原标题:以法治手段筑牢消防安全屏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综述

执法检查组在黄南州消防救援支队观摩消防演练。法治防法

执法检查组检查石油化工企业消防情况。手段省人

消防救援人员正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筑牢中华执法综述

检查组检查重点防火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屏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大常2018年成立执法检查组就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青海省消防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开展紧盯消防法修订完善和消防体制改革进程,人民于2020年启动了我省消防条例修改工作,共和国消202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了新的检查消防条例。今年,法治防法受全国人大委托,手段省人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启动了消防法执法检查。筑牢中华执法综述4年内打出人大立法与监督的消防“组合拳”,做到了立法先行与持续监督相辅相成,以法治手段筑牢我省消防安全屏障。

今年8月下旬到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先后赴黄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西宁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步委托其他市州开展自查。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阅研材料、召开由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基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现实问题开展检查。

深化改革,消防工作“提质强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结合省情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全面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建立登记注册信息共享、执业行为联合监管机制,以减少行政审批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先承诺营业、后接受检查,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和群众。全面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强化消防产品分段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放宽审批、不放松监管。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据材料,出台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制定了《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防止出现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

紧扣法律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检查中了解到,全省各级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消防重点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每半年对本地区消防工作及重大事项进行检查督促,年末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加大对所属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精准的处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把防火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同督促,努力实现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目的。

对照“全灾种、大应急”职能需要,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全省组建了18支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石油化工、公路隧道灭火救援专业队和32支地质灾害、山岳、水域救援专业队,成立了省级综合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和抗洪抢险救援队。科学实施“1+N+X”(1指总队或支队救援编队、N指支队专业救援队伍、X指作战单元)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模式,形成了切合省情实际的“一站多能、辖区首战、专业攻坚、区域增援”专业救援体系。专业高效处置了果洛玛多“5·22”地震、西宁“1·13”路面塌陷等一大批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切实发挥了国家队、主力军作用。

突出重点难点堵点,风险隐患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检查中了解到,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成立乡镇、村“消防安全办公室”,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计划,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有效提升了各村组织对消防工作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牧区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机构改革以来,全省消除了115处重大隐患,连续23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电气火灾、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大型综合体、社会福利机构和仓储物流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创建达标验收方案》,全面规范了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在各市州培树了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商业综合体,使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显著提升。

客观审视,消防基础还需夯实

检查发现,《消防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检查中发现,近年来全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但欠账很多,基础薄弱的现象未彻底改观;部分地区已编制的消防规划未严格落实,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建设仍然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农村牧区消防水源建设明显滞后,成为影响消防安全环境稳定的突出问题;一些消防站年久失修,功能布局不完善,全省特种灾害事故处置训练设施仍处于“空白”状态;消防救援装备整体还存在配备不足、效能低下的问题,特别是无人化智能装备,远距离、大吨位、大流量供水,大跨度喷射、多剂联用、强力破拆等攻坚车辆配备不足;智慧消防、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消防手段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专业救援队伍力量薄弱。新修订的《消防法》对各级政府落实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责任作出规定,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并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在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检查中发现,我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相对不足,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滞后,专职队伍建设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特别是高海拔地区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消防监督干部人力有限,执法力量与辖区监管面积还不匹配。

火灾风险防控难度大。检查组通过分析全省火灾隐患种类后认为,全省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分布集中且增长迅速,这些场所功能复杂、人员密集、致灾因素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损失;储能电站、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灾害防控管理亟待规范,发生火灾事故风险高,给消防安全带来新问题新挑战;农村牧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突出,“小火亡人”事故易发高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连片区域消防安全“乱点”长期难以根治,社会单位日常管理不到位导致动态隐患大量滋生,存量难消、增量难控、总量难降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家乐、民宿、小宾馆、出租屋等大量涌现,存在较为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

任重道远,不断提高消防工作质效

随着《消防法》修订完善,我省新修订的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对我省消防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还应紧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不断增强工作质效,更好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检查组既充分肯定了各地在消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持续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总要求,不断健全消防工作考评、督导、奖惩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加强消防监管。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强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持续在提升消防治理水平上下功夫。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五位一体”消防监管机制,推动消防监管查隐患与查责任并重。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逐步推动风险防控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促进信息技术与消防管理有机融合,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推进消防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防安全共享共建共治水平。

持续在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上下功夫。发布实施“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步规划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指挥中心、普通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物资储备库、室内体能训练馆建设。优化灭火救援专业作战单元攻坚装备和区域复杂环境适应性特种装备配备,促进装备整体作战效能提升。

法行高原催新颜,施行更唤劲风吹。执法检查是人大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这次执法检查,是《消防法》修订修正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将会给全省消防事业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推动我省消防事业向更高质量加速发展。(张伟嘉 杨文胜)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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