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母起纠纷 法院工作人员当起调解员

[娱乐] 时间:2024-04-29 00:49: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7次

原标题:赡养老母起纠纷 法院工作人员当起调解员

近日,赡养榆树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老母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起纠起调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矛盾。纷法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院工员当年逾八旬的作人李老太太与其丈夫(已去世)共生育了6名子女(其中1名已去世),现有5名子女在世,赡养老人本应颐养天年,老母但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争执,起纠起调5名子女就赡养费问题以及老人应由谁进行日常照顾产生纠纷。纷法

法院的院工员当工作人员到老人住处进行了走访,中分别向老人及其子女、作人邻居了解了相关情况。赡养原告李某某现年84岁,老母有自理能力但性格偏颇,起纠起调经常与子女发生争吵。老人与大女儿、女婿租住在榆树市一小区车库改住宅的民房中,大女儿以拾荒为生,其丈夫多年患脑血栓且无劳动能力。走访中,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与其子女矛盾尖锐,经常发生争吵。5名子女现分别居住在沈阳、长春、榆树等地,子女每年向老人支付赡养费2000元,但有2名子女一直未向老人支付赡养费,赡养费由大女儿保管。面对这些情况,工作人员深感情况复杂,且老人对子女关爱、照顾自己的渴望,必须从根源化解矛盾。

通过先法后情的劝解方式,结合以往处理赡养案件的经典案例,工作人员与老人的子女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谈心等方式逐一劝解,各个击破。最终,子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相之间的心结也解开了,老人确定由5名子女共同出资在大女儿家附近另租房屋居住,每名子女按时向老人支付赡养费,并由大女儿负责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

赡养案件通常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单从法律角度来看非常容易。但以判决方式结案,如不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及时维护。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这起案件中担当起赡养矛盾的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刘柯妍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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