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斌:中央治港理念转变体现三大特点

[热点] 时间:2024-05-02 11:46: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6次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朱国斌(右二)(图片来源:会议直播截图)
  中评社香港6月28日电(记者 陆文煜)6月24日,朱国由香港城市大学主办的斌中变体“香港新选举制度:宪法、制度与国际的央治视角学术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朱国斌主持会议并作主题报告指出,港理中央治港理念与模式转变的念转三个特点:从自下而上转变为由上及下,由被动型监督到主动型管治,特点“爱国者治港”成为中央治港的朱国根本原则。  朱国斌提出,斌中变体回归《基本法》文本看立法原意下的央治权力架构,香港特区享有政制改革的港理主导权,中央负责监督。念转但在香港政制改革问题上,特点出现了两种决定权一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政改方向决定权”与立法会“政改事项决定权”的朱国冲突。操作中,斌中变体一方面,央治立法会不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定的基本框架,即否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权在“是否修改”的权能。另一方面,立法会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设定的基本框架太过详细,即两种权力在“是否修改”权能上产生冲突。实际上,正是因为这两种决定权的权力冲突,导致香港政制改革寸步难行。  朱国斌认为,纵观中央和特区在香港政制改革中的权力运行秩序和逻辑,可以将香港政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基本法》阶段(1997-2004)的“特区决定+中央监督”、“4·6解释”以后(2004-2021)的两种权力不断冲突以及“3•11决定”(2021之后)的“人大决定十人大常委会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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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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