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出台贫困及残疾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办法

[休闲] 时间:2024-05-05 08:33: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06次

  原标题:盘龙区出台贫困及残疾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办法 

  近日,盘龙昆明市盘龙区人社局牵头,区出区民政局、台贫区残联、困及区财政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盘龙区贫困及残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残疾城乡通过制度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居民基本城乡低保、养老特困供养和三四级残疾人员群体应保尽保,保险办法代缴工作也将进入全面制度化、代缴规范化轨道。盘龙

  《办法》明确,区出经区民政局、台贫区扶贫办、困及区残联等部门认定的残疾城乡,且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基本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三四级残疾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范畴,切实保障贫困和残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代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规程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重复符合补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代缴政策。其中,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代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配套,盘龙区级应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安排;建档立卡人员、三四级残疾人代缴资金由区级财政配套。

  《办法》的出台,通过制度确保了贫困和残疾人员应保尽保,规范了代缴资金的标准,确保了代缴资金的规范使用,将有效解决贫困和残疾人员参保难题,把政府对贫困和残疾人员的帮扶关爱政策落到实处。(首席记者 宋金艳 通讯员 李林帅)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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