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去校外培训机构不要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

[时尚] 时间:2024-05-01 07:52: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9次

  央视网消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部去不次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校外性缴训费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培训但近期也发现,纳超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个月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或课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时培买多送多等方式,教育机构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部去不次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校外性缴训费特提醒广大家长,培训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纳超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月选择有资质的或课正规培训机构。如果您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请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三、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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