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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焦点] 时间:2024-04-28 18:00: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1次
中评社北京10月27日电/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发改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委建网企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立电理购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业代幷从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电机明确代理购电用户电价形成方式等方面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发改  《通知》指出,委建网企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立电理购保障机制平稳运行,业代是电机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序平稳实现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发改促进电力市场加快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委建网企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立电理购要坚持市场方向,业代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电机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电。  《通知》明确了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即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下同),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方式。为确保代理购电机制平稳实施,2021年12月底前,电网企业通过挂牌交易方式代理购电,挂牌购电价格按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确定,挂牌成交电量不足部分由市场化机组按剩余容量等比例承担,价格按挂牌价格执行,无挂牌交易价格时,可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形成购电价格。  此外,《通知》要求,确定电网企业市场化购电规模。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有剩余电量且暂时无法放开的地方,可将剩余电量暂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各地要推进放开发电计划,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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