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鼎城"六强化六到位"全面提升农村戴盔率

[知识] 时间:2024-04-27 23:18: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53次

原标题:常德鼎城"六强化六到位"全面提升农村戴盔率

近年来,常德随着国民经济的鼎城到位戴盔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强化全面代步工具摩托车、提升电动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农村常德市鼎城区农村地区基本上每家每户有一到两辆摩托车或电动车,常德驾乘摩托车、鼎城到位戴盔电动车已成为广大农村群众上下班、强化全面进城务工、提升接送孩子上下学、农村赶集、常德去菜市场买菜、鼎城到位戴盔走亲访友的强化全面主要交通方式,在方便广大群众出行的提升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农村

鼎城区国省县乡道路线长面广、道路里程长,农村地区涉摩、涉电事故占比较大,面对涉摩、涉电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鼎城交警大队从2021年6月开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协调联动,多方发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六强化六到位”举措,全面提升戴盔率。

通过持续、有力整治,鼎城区2022年涉摩、涉电警情和交通事故实现双下降,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领导力量,谋划到位

鼎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立杰多次深入鼎城区农村地区调研,督导农村地区“两车”整治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4月13日,鼎城区召开了一季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会上,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主任、区交警大队长郑立军对前期“戴帽工程”滞后原因进行了全面剖析,就推进“一盔一带”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强化长效机制,合力到位

为深入推进“戴帽工程”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鼎城区成立专班,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区道安办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组织及学校、企业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和任务。乡镇(街道)积极组织社区网格员、镇村干部、“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群防群治力量每日上路,加强对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普及安全头盔知识。

强化考核奖惩,责任到位

2022年9月,由鼎城区文明创建办、平安办、道安办联合制定了《关于鼎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八个一律”严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责任分解到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市监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乡镇、街道等部门,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以镇人民政府为中心,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在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上形成“镇政府主导牵头,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及广大党员带头当示范做表率”的工作局面。每周由区道安办、区整治办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文明单位及平安建设考核,对履责不到位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分别交由相关考核单位考评时予以扣分。

强化宣传攻势,氛围到位

区交警大队在开展“戴帽工程”行动过程中,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两站两员”作用,积极开展“戴帽工程”主题宣传活动,张贴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八个一律”处罚措施宣传标语,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戴帽工程”整治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戴帽工程”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依托中小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依托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

民警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强化专项整治,管控到位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区交警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022年7月起采取“流动上牌网点+送牌进社区”多效结合的方式,高效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问题;推动行业、园区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两车”戴盔率,各农村中队每月逢五逢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流动巡查行动,迅速在农村地区掀起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高潮。

民警烈日下为群众免费上牌。

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到位

乡镇政府、派出所、运管、交警中队开展联合整治,在农村道路主要路口设卡设点,严厉打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对未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依法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向违法行为人普及“一盔一带”常识及规范使用知识,引导其自觉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提升防护意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2021年6月至今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起,办理非法非标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及非法加装伞具等案件44起,有力打击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规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七中队民辅警及志愿者开展两车整治行动。(何梓涵)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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