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天315 | 使用过期被污染药品、天天伪造销毁证据……乐东这个诊所被处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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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使用南海网、过期南国都市报9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使用10批次超过有效期、被污被处被污染的染药药品,面对调查时还“耍小聪明”,品伪提供假证明伪造销毁证据……因使用超过有效期和被污染的造销诊药品,乐东陈元勇诊所被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18倍的毁证罚款18万元。
据介绍,据乐3月11日,罚款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黄流镇黄金大道58号的天天乐东陈元勇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诊所经营场所发现新生化颗粒等10批超过有效期和被污染的使用药品。该诊所将上述药品和合格的过期药品混放,未对超过有效期和被污染的被污被处药品采取隔离存放、未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染药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乐东陈元勇诊所使用的上述涉案的新生化颗粒等10批药品均是从海南富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其违法使用的药品货值金额为293元。
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乐东陈元勇诊所未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因此,对当事人所说的涉案10批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和被污染后未使用的情况不予采纳。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也未能算出使用上述涉案药品的违法所得。
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乐东陈元勇诊所予以没收新生化颗粒等10批超过有效期和被污染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18倍的罚款180000元(涉案药品货值金额293元,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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