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扣押 被执行人提着15万元现金来保亭法院还款

[焦点] 时间:2024-04-28 14:27: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7次

原标题:车辆被扣押 被执行人提着15万元现金来保亭法院还款

新海南客户端、车辆南海网、被扣南国都市报12月30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 通讯员 黄芳暖)近日,押被元现院还几名当事人提着装有15万元现金的执行着万袋子来到保亭法院表示要现场还款,一起历时2年的人提生命权、身体权、金保健康权纠纷案件顺利解决。亭法

当事人来到保亭法院现场还款。车辆(保亭法院供图)

2020年7月,被扣原告黄某、押被元现院还朱某夫妇的执行着万儿子黄某祺在保亭新政某合作社鱼塘溺亡。原告认为鱼塘未设置围栏等安全措施,人提应对此次事故承担相应责任,金保故要求保亭新政某合作社及合作社经营人庞某和蒋某支付赔偿费,亭法协商未果后于2021年1月诉至本院,车辆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经判决,被告保亭新政某合作社、庞某、蒋某应向原告黄某、朱某夫妇支付相应赔偿费,被告不服判决遂上诉至省一中院,经审理仍维持原判。因被告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保亭新政某合作社、庞某、蒋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人民币234800.4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2383.22元。因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亭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划拨三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蒋某名下的丰田汽车一辆。

在传唤三被执行人到法院时,执行法官当即动用法警扣押被执行人蒋某的丰田车,蒋某急于取回被扣车辆,随即同意赔付申请执行人5万元。但其他两名被执行人却以为只要死磕到底,即可无须赔付半毛钱给申请执行人。为了促使两名被执行人履行共同赔付义务,执行法官以向两名被执行人释明蒋某车辆被扣产生的后果为突破口,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说服两名被执行人共同履行赔付义务。最终三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达成由三被执行人一次性赔付申请执行人15万元的和解协议。2022年12月16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三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黄某、朱某夫妇支付现金15万元。本院随即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查封、扣押措施,该案顺利执结。(林师堂 黄芳暖)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