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 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

[热点] 时间:2024-04-28 14:55: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64次

原标题:《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布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云南原火纪律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省森《预案》指出,林草律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急预救纪律。

《预案》明确,布扑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挥必黄色预警、须将先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4个等级,打作的纪省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Ⅳ级、为铁Ⅲ级、云南原火Ⅱ级、省森Ⅰ级4个响应等级。林草律其中,急预救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发生30人以上死亡的布扑,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挥必,9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5000公顷,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州、市人民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Ⅰ级响应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委提出建议,由省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预案》指出,扑救指挥必须将“三先四不打”作为铁的纪律,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防止因多头指挥、盲目蛮干、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风险。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所有Ⅰ级、Ⅱ级、Ⅲ级火险县、市、区和防火重点单位、防火重点乡镇,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分别组建不少于100人、50人、30人、20人、15人的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州市、县、乡、村4级要依托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救灾支(大)队、民兵等力量,分别组建不少于300人、100人、30人、15人的应急扑火队,以保障扑救工作需要。

《预案》特别强调,全省森林视频监控点、人工瞭望塔、防火巡查巡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或者拨打“12119”报警。火情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记者 李丹丹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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