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个税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重变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附加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扣除开始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修改、信息确认
具体如何操作
一起来看↓↓
操作攻略来了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啦今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注意!个税今年还有重要变化
今年,专项重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8月31日,附加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