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看不惯外村男青年带同村女子玩 陵水两男子竟将其杀害

[百科] 时间:2024-04-29 22:1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5次

原标题:因看不惯外村男青年带同村女子玩 陵水两男子竟将其杀害

新海南客户端、不惯南海网、外村南国都市报3月19日消息(记者 陈栋)23岁时,男青年带女玩他和同伴夜晚出门偷菜时,同村发现外村男青年带本村女孩玩,陵水两男便想埋伏教训一下外村男青年,其杀哪知竟将外村男青年打死了。不惯于是外村他匆忙逃离陵水,改名换姓开启了另一段人生。男青年带女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村28年后终被警方抓获。陵水两男

近日,其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不惯他因故意伤害罪,外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男青年带女玩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1992年8月10日晚,喝得有些醉意的黎某丰提议去村外菜园偷菜,黎某欣应和便一起出发了。随后,两人在去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远景村委某村外一菜地偷菜的路上,发现马某、江某二人送同村的女青年黄某香、黄某凤回村。因对外村男青年带本村女孩子玩不满,两人便商定要殴打马某和江某。于是,黎某欣与黎某丰到附近松树林各折一树棍并躲到附近石桥处守候。

次日凌晨1时许,当马某、江某步行返回途经该石桥时,黎某欣、黎某丰持木棍冲出来边喊打边追打二人。在逃跑过程中,马某摔倒在地,黎某欣、黎某丰追上后持木棍对其进行殴打,直至其气息微弱才停手,逃离现场。马某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天亮后,派出所的民警来村里调查情况,黎某欣才听说被打的那名男子送去医院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害怕事发的黎某欣立马出逃,先是去万宁南林红铁岭那边帮别人砍柴过日子,后又逃到琼中以假名“王中”生活并成家。

事后,经法医鉴定,死者马某是被他人使用棍棒类的钝器打击右颅顶部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死亡。此外,案件中的另一人黎某丰于2009年被海南一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2020年6月25日,黎某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黎某欣无视国家法律,伙同黎某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黎某欣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因为案件发生在28年前,关于本案适用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案件发生于1992年,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应适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栋)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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