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11条措施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焦点] 时间:2024-04-27 16:15: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3次

  原标题:我省出台11条措施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 租赁政府运营载体办公 3年内租金“先交后返”

  24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出解答最近出台的台条提升《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创新创业政策措施”立足解决关键制约、措施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提出了四个方面11条举措。活力

  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云南到2025年,省出实现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台条提升经济大县全覆盖,措施创新创业对省级本科院校全覆盖,加快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活力对大学生、云南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全覆盖。省出同时,台条提升每年择优遴选10个创新创业平台,对在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等方面评定为优秀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此外,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平台运营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创新创业平台3年内进入国家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进入省级序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还有,每年评选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共50名,并给予每名10万元奖励。

  培育完善创新创业生态

  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兴办创新创业平台。创新创业主体租赁政府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载体作为办公场所的,3年内租金按照“先交后返”方式给予全额减免。

  同时,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支持专利持有者创办企业,推出“孵化+推广+迭代”全生命周期培育模式。对单项服务的兑付额度最高可达服务金额的50%,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

  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介绍,“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明确了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对退役军人全覆盖,为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孵化服务。

  明确了加大支持对退役军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倾斜力度。退役军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退役军人申请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张继红介绍,为衔接此次“政策措施”有关内容,省科技厅已牵头出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制定《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等支持政策。

  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完善分类评价奖励退出机制。其中,设立支持额度为30万元到200万元的“双创服务能力提升”专项。

  孵化企业在孵化期间或毕业后5年内成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其法人机构注册地依然在云南省的,给予该企业的原孵化载体额外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打造“城校共生”生态圈

  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永全介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通过打造“城校共生”创新创业生态圈,加强高校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推动高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加强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保护培训课程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行业企业对接长效机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推广应用。

  补助优选双创示范基地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服务体系处处长陈幸子介绍,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利企惠民的作用,现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选择一定数量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社会影响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型、中型双创示范基地给予相应的项目资金补助。2021年,已经择优选择了11家双创示范基地给予了400至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今年,将对优质的双创示范基地进行更大力度的支持,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记者 张田睿)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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