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长:决不能为体现从严从快人为降低犯罪标准

[知识] 时间:2024-04-27 15:24: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25次

  检察机关办案中,最高决不能为了体现从严从快的检检决不降低打击要求;疫期发生的扰乱医疗秩序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等必须严惩,察长从严从快从重从快,体现按部就班拖上三两个月,犯罪人民群众不答应……今天(3月6日),标准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四级检察院的最高视频培训上说到。

  决不能人为降低犯罪标准、检检决不降低模糊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察长从严从快界限

  目前,新冠疫情起诉人数多于非典期间,体现特别是犯罪涉及网络的诈骗犯罪更多。

  如何看待这一形势,标准张军表示,最高“一方面,检检决不降低反映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察长从严从快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进步,反映出法治更严密、执法更严格了。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使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因为不见面、互不相识,减轻了犯罪人的负罪感和不被查获的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心理。”

  他提出,检察机关要立足于不同于平时、不同于非典疫情的犯罪形势和经济社会背景,及时调整、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工作着力点。

  针对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张军提出检察办案要坚持三个“准确理解把握”,做到三个“避免”。

  “准确理解把握‘依法从严’,避免‘一刀切’机械化。”张军强调,“只有打得准才能打得狠,打得才有效。从严既要严厉执法、严肃司法、法不容情,也要在检察履职司法中做到严密、严实、严谨,做到不枉不纵。决不能为了体现从严从快的打击要求,人为降低犯罪标准、模糊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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