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李希兼任广东省委书记

[知识] 时间:2024-05-06 18:35: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53次

  新华网广州10月28日电 日前,中央对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省委胡春华同志不再兼任广东省委书记、主负责同志职整李常委、调委书委员职务,希兼李希同志兼任广东省委委员、任广常委、东省书记。广东

  10月28日,省委广东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主负责同志职整李中央政治局委员、调委书中央书记处书记、希兼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任广称这次调整,东省是广东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李希同志1956年10月出生,甘肃两当人。曾任甘肃省张掖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2004年12月后任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延安市委书记,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2014年5月任代省长,同年10月任省长,2015年4月任省委书记,2017年10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陈希简历

  陈希,男,汉族,1953年9月生,福建莆田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催化动力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主持常务工作的副部长。

  1970-1975年:福州大学机械厂工人

  1975-1979年:清华大学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

  1979-1979年:福州大学化工系教师

  1979-1982年:清华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系催化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2-1984年:清华大学校团委军体部部长、副书记

  1984-1987年:清华大学团委书记、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校党委常委

  1987-1990年: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团委书记

  1990-1990年:清华大学教师,北京语言学院英语短期培训班学习

  1990-199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

  1992-1993年:清华大学化工系教师、系党委副书记

  1993-2000年: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体委主任(其间:1997-1998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9.07被评为研究员)

  2000-2002年: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2002-2008年: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08-2010年: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2010-2011年:辽宁省委副书记

  2011-2013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13-2017年:中央组织部主持常务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主持常务工作的副部长

  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

原标题: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希已出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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