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企业擅自取消给8个村的利润款 被村民投诉

[时尚] 时间:2024-05-02 16:12: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4次

原标题:海口一企业擅自取消给8个村的海口利润款 被村民投诉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企业取消南国都市报3月14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近日,擅自市民吴先生反映称,村的村民海口市塔光农工商贸易总公司(下称:塔光公司)本是利润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也本该按照原来章程规定拿出40%纯利润给塔光村委会变更后分出的款被8个自然村用于公益福利事业。然而,投诉公司擅自对原来章程进行修改,海口删除给各村40%利润的企业取消条款。海口市美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查后出具意见,擅自建议政府部门责令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塔光公司整改,村的村民修订章程恢复各村经济社分配利益的利润权利。

修改前的款被利润分配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利润分配章程条款

集体经济企业擅自更改公司利润分配章程

吴先生是原塔光村委会村民,从他出具的投诉资料和证明记者看到,塔光公司于1988年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海口企业性质属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后因体制机构调整,该公司主管部门原白龙街道塔光居委会下属8个村经济社有6个划到琼山区国兴街道,2个经济社继续留在美兰区塔光居委会。

根据塔光公司1990年8月16日、1992年5月16日等公司章程规定,塔光公司的纯利润40%作为塔光管区各村经济社用于公益福利事业,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研究起草并由全体干部群众通过后产生效力。该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到2000年左右,均对原白龙街道塔光居委会8个经济社发放利润用于公益事业。

然而,2013年12月26日,该公司擅自修改公司章程,取消了对各村经济社发放利润用于公益事业的规定,引起了原塔光居委会部分经济社村民的不满和投诉。

2020年10月26日,海口美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过调查认为,虽然目前承接原白龙乡塔光居委会行政事务的美兰区蓝天街道塔光社区居委会作为公司主管部门,但该公司资产仍然属于原塔光居委会集体所有,而非该公司员工集体所有。该公司未经原居委会8个经济社及全体经济社成员同意,擅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违反了乡镇企业法,损害了各村经济社成员的合法利益,应进行纠正。

该办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塔光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蓝天街道塔光社区居委会及塔光公司进行整改,重新修订公司章程,恢复各村经济社分配利益用于公益事业的权利。并由公司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对塔光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企业改制,以明确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

信访部门的处理意见书

2020年11月2日,海口美兰区蓝天街道办向塔光社区居委会下发《关于做好塔光公司章程修订及规范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23日又向塔光社区居委会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督促塔光公司按时完成整改。塔光社区居委会也向塔光公司去文要求落实整改,但迟迟无进展。

主管单位:需等上级部门处置意见

对此,吴先生等人向蓝天街道办提出加快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的诉求,蓝天街道办于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回文称,需要等待塔光公司针对该街道的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并将情况向美兰区政府请示,根据区政府指导意见开展工作。

2021年8月,塔光公司向美兰区人民法院起诉蓝天街道办和塔光社区居委会干涉企业经营自主权,被驳回,随后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上诉,也被驳回。

“法院方面已经驳回塔光公司的诉讼,而且是终审,但目前还是没有看到街道和社区方面进一步要求塔光公司落实整改的动作。”吴先生说。

“我们社区也是执行街道层面的要求,虽然我们目前是该公司挂名的主管单位,但实质上我们没有实际的经营和管理权。”塔光社区居委会主任冯业杰说,公司虽然属于集体经济,但归属权在哪里,如果没有界定下来就不好处理,社区只能是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目前需要等待美兰区政府方面对此事处置。此事将如何处理?我们将继续关注。(王康景)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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