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第次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股东公告时间:2023年7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苏州世华司年恢复表决权的新材限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料科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技股决议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主持,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股东公告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苏州世华司年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新材限规定。
(五)公司董事、料科临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计毓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