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法院移送上海首例执行异议虚假诉讼

[探索] 时间:2024-04-28 07:20: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6次

  为规避名下房屋被松江法院司法拍卖,松江上海首例诉讼一起债务纠纷诉讼的法院被执行人曾某与案外人赵某合谋,捏造租赁关系。移送异议然而,执行松江法院近日在审理这起执行异议之诉讼案件时,虚假发现曾某与赵某存在捏造租赁关系、松江上海首例诉讼对执行标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异议依法将该案移送松江公安分局处理,执行松江公安分局现已将曾某刑事拘留。虚假这是松江上海首例诉讼上海首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异议虚假诉讼案件。

  2016年12月1日,法院松江法院对李某、移送异议曾某及某建筑公司之间的执行一起债务纠纷作出民事调解,曾某应当向李某偿付借款、虚假货款及利息共计600余万元,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曾某及某建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松江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曾某名下位于长宁区的一处房屋,评估价值逾1200万元。2018年8月,执行法官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定于同年10月16日至19日在淘宝网拍卖。然而就在9月28日即将开始拍卖之前,案外人赵某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自己与曾某存在房屋租赁关系,要求保障其对涉案房屋的租赁权。松江法院执行裁判庭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了赵某的异议。

  因不服前述裁定,赵某将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列为被告,被执行人曾某、某建筑公司列为第三人向松江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该案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支付、房屋的使用等均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这引起了法官的警觉。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合议庭发现被执行人曾某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故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将该信息通报给了该院执行局。该院执行局当场依法对被执行人曾某予以司法拘留。此举有力地震慑了在场的赵某,在事后的询问中,赵某坦白了虚假诉讼的事实。次日,执行局在拘留所提讯曾某时,曾某对捏造租赁关系、意图拖延房屋拍卖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赵某、曾某交代,曾某得知自己位于长宁区的房屋因执行而将被拍卖,因为听别人说可以通过租赁权异议阻止执行,所以就请赵某作为承租人出面提起异议。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讼立案材料均由曾某准备,由赵某签字,其实两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租赁关系,其间也并未产生任何租金。立案均系二人共同至法院立案窗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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