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44处附有违建房产不予登记 名单公布

[焦点] 时间:2024-05-02 14:58: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59次

原标题:这44处附有违建房产不予登记

着力构建禁违长效机制,宜昌有违予登宜昌对违建行政管控手段常态化。处附产昨日,建房记名市禁违办公布宜昌市第二批行政管控房屋名单,宜昌有违予登44处附有违建房产被列入管控名单,处附产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建房记名

宜昌44处附有违建房产不予登记 名单公布

宜昌城区第二批附有违建房产不予登记名单

此前,宜昌有违予登宜昌曾公布首批51套被行政管控房产名单,处附产涵盖了西陵区、建房记名伍家岗区、宜昌有违予登点军区、处附产宜昌高新区,建房记名此次公布的宜昌有违予登第二批被管控房屋位于西陵区和伍家岗区,多数情况为楼顶违建。处附产

2018年11月1日起,建房记名《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强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对非法用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予以查处;对违法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予登记。

据介绍,宜昌对附有违建房产实施行政管控后,这些房产将不能登记、不能交易,也不能抵押,同时不能进行产权变更。其目的是为了促使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拆除以后,经过城管部门核实,可以解除管控。

依照规定,宜昌市各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含宜昌高新区,下同)在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作出认定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城监执法支队,市城监执法支队将信息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登记、抵押及产权变更采取限制措施。违建当事人自拆违法建设后,经各区城管部门核实,报送到市城管部门并将信息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解除上述限制。

市禁违办表示,今后行政管控手段将常态化,只要执法部门发现并确认违法建筑后,将由市城管部门将房屋名单移送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行政管控。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