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B超未查出怀孕被开禁服药导致打胎,医院回应

[探索] 时间:2024-04-29 23:19: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12次
近日,医院回应来自浙江金华的超未查出蒋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称,她因月经不规律、怀孕停经两个多月,被开前往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就诊,禁服医生在进行问诊和B超检查后,药导诊断其为月经不调,致打并开了孕妇禁服的医院回应孕激素类药物。她吃药后身体极度不适,超未查出十多天后再次前往医院就诊,怀孕检查出已怀孕41天,被开且出现先兆流产情况。禁服

金华市人民医院诊断怀孕约40天。药导

金华市人民医院诊断怀孕约40天。

“我和医生沟通过,医院回应医生说我服用了十几天的醋酸甲羟孕酮片,这个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不建议留下。”蒋女士说,她不得不进行人工流产,随后向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讨要说法,“如果不是他们误诊,导致我服用了不该吃的药,我们本身是很想要这个孩子的”。

对此,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已经上报给领导,医院正在按照流程处理,和当事人也还在协商过程中。截至发稿,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女子称怀孕停经被误诊为月经不规则

蒋女士说,8月21日,她因为月经不规律、停经两个多月,前往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中医科门诊进行诊疗,“医生就诊时询问了我的身体情况、月经情况,我都详细告知了,包括有性生活史等,医生两次把脉后,给我开了B超单子去检查”。

彩超检查报告单上的结果显示,蒋女士存在陶氏腔积液,但子宫附件未见明显异常。基于该检查结果和问诊情况,门诊医生诊断蒋女士为“月经不规则”,并给她开了口服药醋酸甲羟孕酮片和一副自煎中草药,要求两周后复诊。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诊断为“月经不规则”,开了孕妇禁用药物。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诊断为“月经不规则”,开了孕妇禁用药物。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 “醋酸甲羟孕酮片”属于一种孕激素类药物,用于治疗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开出的门诊用药指导单上注明,该药品为“孕妇及哺乳期禁用”。

蒋女士说,她按照医嘱服用药物后,开始出现腹痛、下体少量出血等情况。9月4日,她经人提醒,用验孕试纸自测,结果呈阳性(怀孕),当天她因腹痛出现晕倒情况,立即前往金华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该医院给蒋女士安排了超声检查,经检查,蒋女士已经怀孕约40天,并存在先兆流产的情况。“我和医生沟通过,医生说我已经服用了十几天的醋酸甲羟孕酮片,这个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不建议留下。”蒋女士说。

9月15日,蒋女士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实施了人工流产手术。她说,这件事让她身心受创,“如果不是妇幼保健院误诊,导致我服用了不该吃的药,我们本身是很想要这个孩子的”。

蒋女士说,9月5日她曾联系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讨要说法,当天一位自称是专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负责人联系了她,这位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向医院反馈,在5-7天后给出院方回复。“结果7天后他联系我们,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和解决方案,就是一直让我们先去打胎,说打完胎再说。”

9月21日,蒋女士再次联系医院。她告诉澎湃新闻,她的诉求是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但双方未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事情发生后,一直是我们主动联系医院,发生了这种误诊导致胎儿被流产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来沟通或者慰问病人。当时给我看病的还是一个副主任医师,他到现在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蒋女士说。

医院:正在协商中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涉事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属于一家三甲专科医院,给蒋女士看病的医生是该院的副主任医师,在“中医名医诊室”“中医妇科专家诊室”“中医妇科普通诊室”坐诊。蒋女士称,当时她想挂的是妇科,看到该医生坐诊的是“中医妇科专家诊室”,认为比较权威,于是挂了该医生的号。

10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蒋女士在8月21日的就诊信息和就诊后的病情,查询后表示就诊情况和就诊记录属实,但需要向医院领导上报和反馈后才能给出进一步的回复。

10月13日,记者再次致电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已经上报给领导,医院正在按照流程进行处理,和当事人也还在协商过程中,暂时没有结果,随即挂断了电话。

蒋女士称,在澎湃新闻介入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曾主动联系她,表示可以补偿1万元,但她拒绝接受。“出事后医院一直以来没有道歉也没有慰问,那个给我看病的医生也从来没有出面过,非常让人寒心。”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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