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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贸市场不应经营活畜禽

[休闲] 时间:2024-04-17 14:12: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36次

原标题:北京市农贸市场不应经营活畜禽

熟食、北京豆制品、市农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贸市柜台距离厕所、垃圾房的应经营活间隔应大于20米;每日歇业后应进行必要的通风换气;每个摊位和专间应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或垃圾箱。4月1日起,畜禽北京市地方标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将正式实施,北京农贸市场中的市农垃圾处理、污水排放以及清洁、贸市消毒都将有标准可依。应经营活

每日歇业后应进行通风换气

垃圾处理、畜禽室内通风、北京污水排放一直都是市农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的重点,也是贸市“问题点”。即将实施的应经营活《规范》则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室内通风要做到市场内空间通透、畜禽宽敞,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营业前应充分进行室内通风换气;营业中应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场所的通风良好;每日歇业后应进行必要的通风换气;使用地下空间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

污水排放要做到保持排污下水道通畅,便于污水及时排出,地面和下水明沟应无污水积水、无淤积物;污水排放入口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或防止浊气逸出的装置,加盖箅子防止固体垃圾堵塞排放入口;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措施。

垃圾处理应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垃圾分类;应按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废弃物收集容器,每个摊位和专间应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或垃圾箱,排污槽应与专用密闭式垃圾桶相连;厨余垃圾产生量每日达到10桶及以上(以每桶240升容量计),应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房应密闭,干净整洁,无垃圾溢出和污水外流。

农贸市场不应经营活畜禽

农贸市场是一座城市最具烟火气之地。《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中所提到的农贸市场范围涵盖了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配套设施较齐全的、固定的交易服务场所,也包括菜市场、市集等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零售场所。

《规范》从经营管理、环境布局、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对北京市的农贸市场做了要求。如:明确规定农贸市场不应经营活畜禽;进场货品在采购、运输、销售过程中应有完善的追溯信息记录;市场的人流、物流和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日常防疫管理并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等。

水产品交易区域每日冲洗打扫

清洁、消毒也是农贸市场保持环境卫生的关键,《规范》中规定,各摊位应在每日经营结束后进行清洁和打扫,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保洁和整理;水产品及生鲜肉类交易的区域和设施设备应每日冲洗打扫,不存污水,保持清洁,充分晾干。如需现场宰杀,应在其摊位内设置专用宰杀区,宰杀过程中应随时保持摊位内的清洁;肉类、水产、熟食、豆制品所用的操作台、砧板以及各类切割工具和盛器应每日清洗、消毒;现场制作肉糜、肉丸的机械应每日清洗、消毒。(王薇)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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