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注册“不见面” 北京市“确认制”登记企业突破一万户

[百科] 时间:2024-04-27 23:24: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1次

原标题:登记注册“不见面” 北京市“确认制”登记企业突破一万户

自9月1日起,不见面北京市自贸区内的登记登记内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自主选择适用确认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注册改革政策施行3个月以来,北京本市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业务的市确企业突破10000户。

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认制全新升级的便利化登记新模式。市场主体对申请材料的企业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自主承诺,突破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见面并对符合要求的登记登记申请进行即时确认。今年9月1日起,注册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北京自贸区内的市确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上市公司除外)及其分支机构办理设立、变更(备案)、认制注销登记业务时,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确认制模式进行登记。这一改革让登记注册的办理方式更便捷、申请材料更精简、公示信息更充分、监管服务更精准。改革政策施行3个月以来,本市通过确认制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突破10000户。自贸区新设企业4549户,同比增长10.84%。今年1至11月,全市新设企业23.10万户,同比增长7.36%,创近五年同期最高水平。首都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改革成效初显。

确认制突出“不见面”服务模式,申请方式更便捷。企业可登录“e窗通”平台,在线填报、一键承诺、全面提交,完成确认制登记申请,无需线下反复跑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动一动手指即可完成登记确认全流程。登记机关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公布了登记材料清单、确认制承诺书等格式文本和章程等参考版式,供申请人下载、参考,以规范化、智能化保障“当场办结、即时办结”,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确认制着力构建了“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结果确认为准则,以信用监管、违诺惩戒为保障”的市场主体登记体系,申请材料更为精简。选择确认制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通过提交承诺书的形式,省去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文件等过程性、自治性材料,进一步精简了登记申请材料,为申请人省时间、减压力,从而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张楠)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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