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东湖评论: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共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百科] 时间:2024-05-12 19:32: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9次

原标题:【地评线】东湖评论: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共识,地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线东新格向往,离不开安全放心的湖评日常生活消费。消费环境如何,论凝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聚消局获得感、幸福感、权益安全感。保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共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各国制约市场失灵、维护公平正义的地评产物,是线东新格社会文明程度和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志。

从三包规定,湖评到网上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论凝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一点点完善,聚消局一点点进步。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护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齐心协力,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协同改善消费环境。

政府是共建共治共享体系的主导,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协同起来抓,通过抓监管、抓维权来优环境、促发展,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应着力完善法律、政策、标准、投诉举报等体系,依法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作用,齐抓共管,共同攻克消费者关心的老大难问题。建立政企良性互动、亲清的政商关系,加强事先指导和教育宣传,预防违法行为,降低监管成本,构建各方协同共治的健康生态。

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得拖延、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产品和服务质量是监管出来的,更是企业生产经营出来的;品牌和商誉是企业投入得来的,更是消费者选择得来的。企业只有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自觉诚信守法,才能从源头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市场风险和消费纠纷,从长远赢得市场竞争。行业协会商会要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督促企业积极提升消费品质、化解消费纠纷。

社会监督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屏障,要真正发挥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揭露、批评一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鼓励公众可依法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通过各类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的消费者评价制度进行投票。要更好发挥消费者协会在公益诉讼、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方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消费者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共识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才能让消费者更有尊严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小青(襄阳市襄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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