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办实事 | 海口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未公开?住建部门:督促整改

[知识] 时间:2024-04-30 04:50: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20次

原标题:问政海南·办实事 | 海口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未公开?住建部门: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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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物业服务无小事。问政务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海南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办实部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长效机制,事海依法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各方合法权益,口展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兴汇息海口将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度专项整治活动,景名涉及违建、区物消防安全、业服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等8个主题。费信

即日起,公开新海南客户端、住建整改南海网、督促南国都市报“问政海南·办实事”栏目将逐步推出“物业服务查堵点 促发展”主题报道,问政务收并开设小区物业管理“红黑榜”,海南聚焦群众关切的小区公共事件,对损害业主利益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监督曝光,对业主点赞表扬的物业管理方式给予宣扬鼓励。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陈悄 文/图

近日,海口秀英区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的业主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问政海南·办实事”栏目反映,该小区物业没有向业主公示服务收费信息,提供的物业服务跟合同上的服务也不符,对此记者展开了走访调查。

业主投诉:物业收费信息未公示 服务缩水

在展兴汇景名城小区内,业主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业主收房入住已有三个月时间,但小区物业的服务对业主来说“体验不好”。戴先生表示,小区物业服务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信息,而这是《海南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所明确要求必须公示的。

“我们交着4.38元/㎡的高价物业费,但给我们提供了哪些服务都不知道。”戴先生介绍,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物业收费偏高,但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都未公开。“我们业主有知情权。”戴先生说道。

戴先生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小区还存在第二个问题,就是物业备案的合同和与业主实际签订的合同严重不符,服务缩水。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平台查询了小区物业在主管部门的服务标准备案合同,但与业主实际所签订的服务标准合同有出入。业主陈女士出示了一份表格,罗列了服务条款对比,可以看到大部分服务都严重缩水甚至没有。

业主列举合同服务与实际服务。受访者供图

“他们备案的服务标准都非常高,而这也是收取我们的4.38元/㎡物业费的基础,我们交了钱却得不到这些服务。”业主冯先生向记者介绍,举例来说,物业服务备案合同上表明在电梯厅、楼道等区域要每日清扫(拖洗)两次,但实际每日扫一次,半月拖洗一次。“电梯厅过道的照明灯也不开,让我们每天摸黑回家,类似的缩水服务还有很多。”冯先生说道。

戴先生表示,他们多次向街道办、12345平台反映问题,得到的回复都是已让物业尽快改变,但都迟迟不见行动。“我们唯一的诉求就是物业提供相应匹配的服务,不要收了钱不办事。”戴先生说。

物业公司所备案的服务合同。记者 陈悄 摄

物业公司:承认不到位 但招工困难

那么,业主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物业管理方又如何回应呢?记者来到展兴汇景名城小区内的兴佳缘物业服务公司了解情况。记者把业主提出的两个问题反映给物业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对于未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等内容的问题,他们承认管理工作确实做得不到位,下一步将做出改变,及时公示。对于业主所提出的实际服务与备案服务不符的情况,是因为小区物业招不到工人。

“我们也想提供这些服务,但我们招不到工人,现在人手不足,所以导致服务跟不上。”李先生称,下一步他们物业管理公司将考虑把这些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但业主对此不太认同,戴先生称服务合同是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外包给其他公司要征得业主同意。

李先生称,“业主这也不同意那也不同意,我们也很难开展工作。”记者提出,既然在主管部门已备案过物业服务合同,且以此标准收取了全体业主的物业费,就要履行合同的条款服务,如若提供不了如此标准的服务,那么物业费也应适当调整。物业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将会积极与业主沟通商讨解决。

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物业。记者 陈悄 摄

住建部门:整改不到位将处罚

对于展兴汇景名城小区物业管理出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如何监管?记者联系了海口市秀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李腾,李腾表示,未公示物业服务信息等内容的行为肯定已违规,现海口全市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这种行为,下一步他们将会亲自到场约谈相关物业方,督促物业进行整改,如若整改不到位,将上报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予以惩处。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海南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及时更新相应应该告知业主的信息,并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其中就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物业服务人如果违反了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也同样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未履行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均可向督促其及时履行,经督促后仍未履行的,可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报告,由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地方法规或规章给予相应的处罚。另根据合同相对性,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提供不了物业服务所对应的约定服务,同样也需要依据服务合同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陈悄)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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