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毅峰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探索] 时间:2024-05-02 20:40: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5次

央视网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山西涉嫌受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检察机关院长胡毅峰涉嫌受贿、依法毅峰影响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胡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利用力受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贿案由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近日,公诉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西涉嫌受贿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毅峰享有的检察机关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依法毅峰影响听取了辩护人的对胡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胡毅峰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利用力受盟长,贿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提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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