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

[探索] 时间:2024-04-28 11:40: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25次

原标题:财政部、财政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部税布支持科技创新,局发加计财政部、告制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造业公告》。《公告》指出,企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税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扣除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财政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部税布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局发加计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告制200%在税前摊销。

《公告》指出,造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企业办理第三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王观)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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