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百科] 时间:2024-05-05 17:12: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6次

  6月2日,全省省法院为沈阳、法院大连、环境丹东、资源中管锦州、案件朝阳、跨区盘锦6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集体授牌,域集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法院环资审判组织体系,全省标志着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进入新阶段。法院

  辽宁省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环境沈阳、资源中管大连、案件丹东、跨区锦州、域集朝阳、全省盘锦6家中级法院分别跨区域集中管辖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北部地区、辽东半岛沿海防护林带、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凌河流域生态走廊、辽西丘陵山地低山生态屏障区、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南部地区的环资案件。此举能够有效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和壁垒,汇集审判力量,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助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其中,沈阳中院民一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负责审理应当由沈阳中院、辽阳中院、铁岭中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案件,浑南区法院民二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负责审理应当由沈阳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再审环境资源案件。

  据介绍,全省法院2020年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41件,其中刑事案件1700件,民事案件3081件,行政案件837件,公益诉讼案件223件,为辽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周贤忠 通讯员 赵梦薇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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