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时尚] 时间:2024-04-29 01:21: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5次

原标题:吉林法院开展专项行动 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8月25日,吉林纠正件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院通知》,在全省法院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开展为企业家增强发展信心,专项甄别为吉林省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行动

突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涉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权冤权益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吉林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吉林市场主体活力,错案服务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护企合法吉林高院持续发力,吉林纠正件保在严格落实《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法院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开展同时,计划利用四个月的专项甄别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一次专项行动,集中甄别发现和纠正一批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行动切实保护企业家产权和各项合法权益,涉产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聚焦重点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为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对2016年以来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信访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进行审查、甄别”的工作任务和“确有错误的,依法再审,坚决纠正,做到不漏一案一人”的工作目标。

以刑事领域为例,针对部分罪名在企业经营和企业家经营管理过程中易发、多发,社会反响较大的实际情况,吉林高院要求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关注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刑事案件。突出强调,要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决纠正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的错误生效裁判,尤其是对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案件,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司法原则,依法公正处理。

此外,对于产权混同引发的案件、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案件、涉财产处置引发的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吉林高院也在以实事求是、平等保护、依法纠错为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为专项行动能够尽快取得成效指明了方向。

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产权和企业家司法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收到实效

为将专项行动扎扎实实开展起来,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看得到行动实效,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吉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吉林高院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同时要求各中级法院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法院的监督指导。要求各级法院一把手要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吉林高院还对专项行动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合法安排,并对每个阶段都明确时限和工作任务,每一阶段结束后都要形成案件台账。吉林高院将组成督导组深入各级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对那些在专项行动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实、敷衍应付的法院进行问责,确保全省法院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时间完成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为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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