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上午,海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政协主席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原副对被告人王勇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勇万审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贿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勇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被判上缴国库。海南王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政协主席不上诉。原副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王勇万审无期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受贿海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被判厅长,海南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原副代理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47.2259万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勇的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海南政协原副主席王勇受贿9047万 一审被判无期(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