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疫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入滇人员排查措施

[热点] 时间:2024-05-02 14:45: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1次

  云南网讯 为及时从省外及湖北入滇人员中发现可能的严控疫情云南员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做到“早发现、省卫生健施 早报告、康委早诊断、进步早隔离、明确早治疗”,和细化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滇人1月25日,查措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分别印发《云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严控疫情云南员排肺炎疫情省外入滇人员排查指南(试行)》和《云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湖北入滇人员监测指南(试行)》。

  针对2020年1月10日以来有湖北省旅居史的省卫生健施所有入滇人员,指南明确,康委以社区(或村)为单位,进步开展体温和症状监测,明确实行属地化、和细化入网格化管理。滇人指南要求,一是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对辖区所有入滇人员进行排查,提供人员清单、住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资料;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清单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对辖区内监测对象开展体温及症状监测。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辖区监测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并对监测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二是监测时间为监测对象最后离开湖北省日期算起,每日两次连续14天监测体温及症状,14天后无异常可解除监测。三是对发热(腋下体温≥37.3℃)或出现咳嗽、咽痛、气促、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及时佩戴口罩,引导至属地发热门诊或临时留观室,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和体温、症状复检,不能排除的,及时联系120转运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检测。 四是体温正常或无症状人员,发放温馨提示卡(内容包括注意事项、预防措施、联系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等),进行健康提示后放行。

  针对省外入滇所有人员,开展体温监测,重点监测场所包括机场、港口、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酒店、旅游景区和其他人群密集场所。指南要求,一是由重点场所的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二是在重点场所的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入滇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腋下体温37.3℃)人员给予佩戴口罩,并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14天内有湖北省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籍发热病人的,及时联系120转运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属地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检测。14天内无湖北省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籍发热病人的,登记详细信息,发放温馨提示卡,内容包括注意事项、预防措施、联系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等,由辖区疾控中心进行健康随访。对体温正常人员,发放温馨提示卡后放行。三是重点场所管理机构每日将排查信息,报辖区疾控中心汇总、分析、上报。

点击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