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公告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公告
(第2号)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安排,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将于2021年4月至6月,省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大常
依照《监督法》的关于共和国畜公告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开展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中华执法信函、人民电子邮件、牧法传真等方式,检查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畜牧法情况、青海存在的省人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畜牧法等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大常
特此公告。关于共和国畜公告
开展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电话:0971—8454916(兼传真)
开展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展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开展2021年4月14日
开展(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