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国的受疫属代吉林人 可委托近亲属代办换领居民身份证啦!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情影部分出国工作、响无学习群众滞留当地,法回份证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换领的吉林近亲问题日益凸显。近日,委托中国吉林网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办换为了解决这类人群的领居啦换证难题,吉林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民身部署,积极开展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受疫属代换领工作。
相关内容如下:
《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指南》
一、情影适用范围
疫情期间,响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法回份证可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吉林近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委托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以下统称“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
(二)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三)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四)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五)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四、办理流程
(一)受托人向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提出换证申请,交验所需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当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二)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认真核验申请材料与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并通过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截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使用委托人原有的照片和指纹信息提交受理信息;对于查询无历史指纹信息的,按指纹未注册进行处理。受理成功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受托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三)受托人领取证件时,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图片来源于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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